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6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本行对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农商行”)授信4亿元(本次新增授信3亿元)。徐州农商行系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给予徐州农商行授信总额4亿元(本次新增授信总额3亿元),敞口总额4亿元(本次新增敞口总额3亿元),品种为标准债,期限1年。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为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许臻
注册地: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26号
注册资本:373237.6874万元人民币
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给予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总额4亿元(本次新增敞口总额3亿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2.03%,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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