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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本行拟对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控股”)授信2亿元。因创业控股为本行主要股东且拥有本行董事席位,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给予创业控股授信2亿元,授信敞口总额2亿元,全部用于标准债投资,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杨锋

  注册地: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1号楼

  注册资本:178551.141132万元

  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创业控股系本行主要股东,该公司持有本行4.58%的股份且本行非执行董事曹青系由该公司提名。

  三、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给予创业控股授信2亿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1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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